涉摆街站展示捐款QR code 社民连主席陈宝莹及2义工被控无牌筹款
社民连主席陈宝莹与2名义工涉于2021年7月及8月,在旺角摆放街站并展示多个捐款 QR code,以供市民扫描。3人否认5项「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传票控罪。案件今早(20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控方证人女警员供称陈曾说一些呼吁字眼,其内容渗透筹款的意思。案件下午继续。
控方指,2021年7月24日陈宝莹和唐婉清,在洗衣街行人天桥上设立街站,并以2个易拉架展示多个QR code,以进入Patreon网站、社民连捐款网站或使用payme向社民连捐款。陈宝莹和唐婉清另于同年8月14日连同何荣溢,在同一地点使用易拉架,以相同方式展示多个捐款网站。而在上述2个日期,他们均没有获得社会福利署署长或民政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
控方证人吴嘉欣警员作供指,她于2021年7月24日接指示到案发地点处理1宗滋扰投诉个案。她约于当日下午4时55分到场,确认有1个街站、2个易拉架、4支印有「社会民主连线」的旗帜等物品。她确认被告陈宝莹和唐婉清身处该街站,又看到陈以麦克风及扬声器说话,内容关于政治口号及筹款。
吴警员确认当日她负责拍摄现场情况,片段中显示街站内有2个易拉架,其中内容为「捐款撑长毛」等,亦包含多个QR code。
于盘问下,吴警员确认整个观察过程中,看不见有人捐款,亦看不到被告收集金钱或款项。她同意现场有2个箱子,但没有作出记录,因为不确认是否筹款箱。女警另指出陈有讲一些呼吁字眼,其内容有筹款的意思。
其中2张传票控罪指,陈宝莹和唐婉清分别于2021年7月2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桥上近弼街,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地方组织、参与或提供设备以进行筹款活动,且并非根据及按照社会福利署署长或民政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而进行该活动。
另3张传票控罪指,陈宝莹、唐婉清和何荣溢于2021年8月1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桥上近弼街,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地方组织、参与或提供设备以进行筹款活动,且并非根据及按照社会福利署署长或民政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而进行该活动。
法庭记者:杨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