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被判7年有期徒刑

內地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早上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結果高瑜被判7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1年。

法院認為高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其行為已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因此作出以上判決。

十多名公安早上在法院附近數十米範圍戒備,現場也停泊多輛警車,其他車輛不能停留。

高瑜兩名代表律師昨日到看守所探望,但因時間問題無法安排。

案件去年11月曾作閉門審理,法院其後兩度申請延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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