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被判7年有期徒刑
內地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一案,早上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結果高瑜被判7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1年。
法院認為高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其行為已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因此作出以上判決。
十多名公安早上在法院附近數十米範圍戒備,現場也停泊多輛警車,其他車輛不能停留。
高瑜兩名代表律師昨日到看守所探望,但因時間問題無法安排。
案件去年11月曾作閉門審理,法院其後兩度申請延期宣判。
訂閱星島網singtao.ca電郵快訊,每天可收到最快新聞資訊: https://www.singtao.ca/subscribe/singtao.php
>>>訂閱CCUE YouTube 頻道,查看更多吃喝玩樂、生活資訊影片。
【看星島*知天下】請立即下載「星島新聞(加拿大版)」App: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
>>>訂閱CCUE YouTube 頻道,查看更多吃喝玩樂、生活資訊影片。
【看星島*知天下】請立即下載「星島新聞(加拿大版)」App: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