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注意】逾30車廠生產汽車 車主可申領賠償

【星島綜合報道】如果在1998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購買或租賃以下品牌新車的駕駛人將有資格獲得賠償,因早前涉嫌操控汽車零件價格,現時問題即將達成和解協議。
參與此案的律師表示,多倫多、溫哥華和魁北克市的法院批准23項集體訴訟,總金額約為7800萬元和解協議,指控「非法串謀操縱新車上安裝的汽車零件的價格」。
法律代表聲明稱,雖然被告尚未承認有任何不當行為或責任,但全球各地已針對定價汽車零件展開了廣泛的刑事調查。溫哥華 Camp Fiorante Matthews Mogerman LLP 合夥人 David Jones 表示,《競爭法》禁止共謀定價,因共謀定價對加拿大市場有害,會導致企業和消費者為商品和服務支付過高的費用。
受影響的汽車品牌包括豐田(Toyota)和Aston Martin等等。該公司強調,品牌並沒有被指控有任何不當行為,汽車公司並非集體訴訟的被告,集體訴訟是針對操縱產品價格的零件製造商。
誰有資格獲得和解賠償?
根據和解協議,在1998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購買或租賃以下品牌新車的駕駛人有資格獲得賠償:
Aston Martin
BMW/Mini Cooper
Chrysler/Dodge/Fiat/Jeep/Ram
Ford/Lincoln/Mercury
General Motors (Buick/Cadillac/Chevrolet/Daewoo/GMC/ Hummer/Isuzu/Oldsmobile/Pontiac/Saab/Saturn)
Honda/Acura
Jaguar/Land Rover
Mazda
Nissan/Infiniti
Subaru
Toyota/Lexus
Volkswagen/Audi/Porsche/Volvo (汽車製造商)
包括任何車型、運動型多用途車、貨車和/或輕型卡車(重量不超過10,000磅)。
受影響車主可就和解協議中,至少獲賠25元的付款,而不是每輛車。同時指出,集體訴訟和解並不是對上述任何汽車品牌的召回。
Sotos LLP 駐多倫多合夥人 Jean Marc Leclerc 表示,至今在汽車零件集體訴訟中,已經為加拿大人追回了超過1.79億元。
如果符合資格,可以按此索取和解金,提交索賠的截止日期為今年10月30日。有關和解、和解資金分配以及索賠流程的更多信息,請點擊此處或致電 1-866-474-4331。
(圖:資料圖片)T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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