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子专栏】阿妈做错了,点先?

说起母亲节的鬼故事,哪个最有意思?

聪明朋友的答案,出人意表,竟然是“目莲救母”(!)。故事家喻户晓:阿妈做错了,死后下地狱,变鬼受苦。本来做人嘅嘢,同枱食饭,各自修行,谁也不能代领身受。但是阿仔目莲和尚,不惜下地狱救母,成为佛教最脍炙人口的故事(之一)。

有三大奇处。一、不论在古代中国/印度,男权优先,父权/夫权/子权至上。花木兰代父从军、王宝钏为夫守寒窰,以至孟母为子三迁等,皆美德。可是为了“阿妈”?还要是一个做错了的阿妈,阿仔不惜下地狱,去连那佛菩萨俱嫌污秽邋遢的处所,不值。

二、故事出自《地藏经》,唐朝三藏和尚翻译。据原著经文,救母的并非和尚男身,反而是“婆罗门女”(第三回)及“光目女”(第四回)等,俱是孝女勇救坏妈妈,皆属地藏菩萨的众多化身之一。

三、极罕有指出“阿妈做错了”。不论古今中外,我们习惯了“严父慈母”、“男强女弱”、“阳刚阴柔”等俗套。

在传统家庭里,阿妈充当辅助/忍让/补位等角色,并非权力象征,不做不错。

可是现实中:阿妈烂赌、阿妈吸毒、阿妈偏心、阿妈勾佬、阿妈离家出走,甚至阿妈杀夫、阿妈抱仔跳楼等,常见于新闻。

咁点先?《地藏经》一向最重生死因果,种如是因,得如是果,公平合理。

但是去到“母亲”这一关,地藏菩萨提出:慈悲,不忍,宽恕,爱。一定要救。

看经文中的“婆罗门女”与“光目女”,为救阿妈出地狱,不惜卖尽家产,供养佛菩萨,甚至勇下地狱,与鬼王讲数。

传来“大唐中土”后,可能为迎合中国的儒家文化,将“女”变“男”:“光目女”变“目莲和尚”,下地狱救母则如一。
  
既要救母,咁阿爸做错,又点先?还有其他人等做错,是否照救?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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