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一商場涉嫌展示吸煙產品廣告 控煙酒辦已向場地管理人發出警告

衞生署今日(28日)提醒市民及商戶,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展示或安排展示任何吸煙產品廣告,如發現懷疑違反有關規定的情況,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會視乎個別個案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控煙酒辦早前接獲多宗投訴,指一個位於中環的商場涉嫌展示吸煙產品廣告。控煙酒辦分別於昨日(27日)及今日採取行動跟進投訴,派員到相關地點巡查,並在該商場發現有公開展示的陳列物品含有與某吸煙產品品牌相同的註冊商標文字。署方亦發現相關內容及同一品牌的捲煙煙盒於商場的網頁上展示。

控煙酒督察已提醒場地管理人有關《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禁止吸煙產品廣告的規定,而有關物品隨後已被移除或覆蓋。控煙酒督察亦已警告場地管理人,不得展示和於互聯網上放置吸煙產品廣告。控煙酒辦正就相關違規情況跟進調查。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任何人不得以書面形式或其他永久或半永久形式展示或安排展示任何吸煙產品廣告。如有違反,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如屬持續罪行,則在罪行持續期間,每日另加罰款1500元。

---  

 

訂閱星島網singtao.ca電郵快訊,每天可收到最快新聞資訊: https://www.singtao.ca/subscribe/singtao.php

>>>訂閱CCUE YouTube 頻道,查看更多吃喝玩樂、生活資訊影片。

【看星島*知天下】請立即下載「星島新聞(加拿大版)」App: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
share to wechat

延伸閱讀

share to wechat

延伸閱讀

又中又英|To put paid to something

財務公司入稟高院 向「福臨門」掌舵人徐沛鈞追討欠款884萬

珍惜生命│秀茂坪男子叢林上吊亡 疑涉欠債問題

兩海關坪洲海面執勤拯救5獨木舟發燒友 獲拯溺總會頒授救生嘉許狀

都市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