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生局辣招阻餵野豬 最高罰款10萬囚1年

野豬近年的生態環境與人類打成一片,並漸在市區橫行無忌。 野豬近年的生態環境與人類打成一片,並漸在市區橫行無忌。

(星島日報報道)野豬出沒問題近年困擾全港多區,即使提出各項措施,也未能有效徹底根治。針對有關情況,新成立的環境及生態局決定使出「辣招」,建議將現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有關「禁止餵飼任何野生動物的地方」,擴展至覆蓋全香港,以更有效管控野豬,並建議修例提高非法餵飼刑罰,最高可判罰十萬元及監禁一年。野豬關注團體支持修例,但認為需要增加執法人員巡邏配合,而關注有關政策的政黨則提出,流浪貓狗不應受是次修例所限制,當局有需要作出明確豁免,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環境及生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野豬餵飼活動是近年野豬滋擾問題的主要成因,為提升公眾意識並增加阻嚇力,有必要修例以加強打擊餵飼活動。局方曾考慮將禁餵區只擴展至港島、九龍及新界的餵飼黑點,但因餵飼者可能轉移地點和執法困難,所以將禁餵區擴展至全港,並集中資源在受野豬滋擾最嚴重的地點及鄰近範圍進行執法工作。當局表示,在禁餵區大幅擴展下,漁護署需要在野豬管理方面增加人手和資源,署方會先嘗試透過內部資源調撥及風險為本的執法策略,應付執法工作。

團體促撤撲殺增巡邏

政府亦建議修訂相關罰則,針對性質及程度嚴重的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行為,提高最高罰則,由現時的一萬元增至十萬及監禁一年,並會引入在禁餵區內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定額罰款,建議金額為五千元。

香港野豬關注組發言人黃婉儀表示,對於環境及生態局建議修例大致上支持,但在處理野豬問題上還是需要有其他的政策配套。首先是撤回現時的撲殺方式。其次是相關法例落實後,當局要增加執法人員巡邏;另外,長遠需要建立對動物更全面的政策。

仿效外國建動物通道

黃婉儀表示,以往有野豬在市區垃圾站等地方覓食時推翻垃圾桶,引起生憂慮,建議可在全港都推行使用不容易被野豬推跌的垃圾桶,同時也要教育市民妥善處理食物殘渣。她又建議可以山坡上種植植被,野豬多了食物來源之餘,又可令泥土不容易鬆散,並可仿效國外興建動物通道,減少野生動物走進市區時,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衝突。

民主黨動物政策發言人周曉嵐表示,是次修例將能填補法例漏洞,加強打擊餵飼野生動物的行為,以減少野生動物進入民居對市民構成滋擾。

加強教育市民勿餵食

她又指出,《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界定野生動物為普通法定義下馴化類動物(包括迷途或被遺棄的動物)以外的所有動物。流浪貓狗應不受是次修例所限制,惟屆時應作出明確的豁免,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周曉嵐表示,當局加強打擊餵飼行為的同時,亦應該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教導市民餵飼行為反而對於野豬構成更多負面的影響。她又促請政府盡快恢復在野豬出沒的地方採取「捕捉、絕育、放回」的策略,以取代目前把捕捉的野豬進行撲殺的策略,以更合乎人道的方式解決野豬滋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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