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指186人涉危害國安被捕

鄧炳強指,《香港國安法》是一套具針對性、到位,而且充分考慮香港特區實際情況的法律。 鄧炳強指,《香港國安法》是一套具針對性、到位,而且充分考慮香港特區實際情況的法律。

(星島日報報道)昨日在《基本法》法律論壇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分享香港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方面的經驗,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截至目前共一百八十六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

鄧炳強指,《香港國安法》是一套具針對性、到位,而且充分考慮香港特區實際情況的法律,在二○一九年「黑暴」肆虐的背景下訂立。《香港國安法》特別訂明對個人權利和自由的保障,又體現重要法治原則,例如無罪推定、一罪不能兩審、保障公平審訊等。《香港國安法》實施扭轉自二○一九年開始的亂局,暴力行為大幅下降,鼓吹「港獨」的情況不斷減少,而眾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亦相繼自行解散或停止運作。

他認為,上述的成果清楚證明《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已發揮相當成效,而特區政府會在情報、執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宣傳教育方面採取策略,應對內部和外部的國安風險。他指,截至目前,共一百八十六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當中一百一十五人被檢控,另有五家公司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檢控。在法庭審訊方面,八宗在目前已完成審訊,涉及十個人的案件,所有被告皆已被定罪,目前最高判刑是監禁九年。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有在論壇上致辭,她稱回歸以來,部分香港人包括法律界人士,錯誤地認為《憲法》不適用於香港特區,認為《憲法》不見於《基本法》附件三內,非香港特區法律的一部分。香港亦有些人錯誤認為,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不適用於香港特區或無約束力。鄭若驊指出,只要緊記香港特區的誕生,正是基於全國人大根據《憲法》所作出的決定,就會明白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就香港特區所作的決定,當然適用於香港,並且有效。

鄭若驊:誤解憲法不適用特區屬錯誤

她又指,現時仍聽到國際社會上有人指《香港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說法完全錯誤,在法律層面上站不住腳。因為國家安全直接關乎到全國人民及國家的整體利益,屬於中央事權,從來不屬於香港特區「一國兩制」下的自治範圍。而根據《憲法》,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有權行使國家立法權,制定法律,亦有權有責監督《憲法》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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