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確認國安處投訴會員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確認首次接獲國安處有關律師專業失當的投訴。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確認首次接獲國安處有關律師專業失當的投訴。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國安處本月初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五名「六一二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事件涉及有律師和大律師疑專業失當,並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香港律師會昨召開記者會,確認首次接獲國安處有關律師專業失當的投訴,會方已就指稱展開調查,並秉承公正、中立及客觀的原則處理每宗投訴。會長陳澤銘指,基於調查保密原則會方不會披露詳情,現階段投訴未成立,若披露律師身分或律師樓會造成被投訴人不公,亦拒絕透露投訴個案數目、涉事的律師及律師樓和涉案金額等。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稱,已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就有關指稱展開調查,所有專業操守調查均屬保密,律師會不能披露任何詳情,但強調會方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不論相關指稱的輕重、是否涉及任何案件,會方都會秉承公正、中立及客觀的原則,認真處理每宗投訴。

展開調查 不披露詳情

被問到事件詳情,包括投訴個案數目、涉事的律師及律師樓、涉案金額等,陳澤銘均以調查保密為由拒絕回答。陳表示,香港奉行「無罪推定」,被投訴人在投訴成立前是無辜,現在披露被投訴的律師身分或律師樓會是不公和不當。他稱被投訴人會有時間答辯及回應,會方可行時會向外界公布更多詳情,目前沒有完成調查的時間表。陳續指,調查將由三人專責小組處理,調查程序一般歷時長,小組將向被投訴人查問,視乎案件的證據和資料才能考慮法庭有沒有被誤導,再作出裁決。據以往做法,會方亦不會公開個案詳情,審裁結果將刊於《香港律師期刊》。陳表示,會方的調查程序只屬內部紀律調查,不涉刑事,故不會影響受查律師目前的業務。

副會長余國堅指,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當會方收到律師涉嫌違規行為的投訴時,有法定責任作出審查,完成調查後會視乎情況,決定會否轉介至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的律師紀律審裁團進行紀律處分聆訊。余指審裁組完成聆訊和調查後有權作適當命令,若涉及嚴重違規情況律師可遭從登記冊上除名。余又表示,若律師會認為律師已作出或相當可能作出危及或損害律師專業名譽的罪行,會方有權對已發出的律師執業證書新增條件。

被問到投訴是否涉及有律師向司法機構聲稱義務代表被告,但有收取六一二基金酬金。副會長湯文龍沒有正面回應,但表示明白社會對案件有很多揣測,包括律師涉事的行為,目前披露或構成「未審先判」,故記者會目的為解說會方會按照既定程序公正處理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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