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碰爛「得得B」賠3萬 苦主母:佢屈我個仔

公仔摔得支離破碎,在旁的小童及家長亦嚇呆。 公仔摔得支離破碎,在旁的小童及家長亦嚇呆。

(星島日報報道)網上昨瘋傳有家長帶小朋友往一個展覽各式稀有玩具的商店參觀時,小朋友疑不慎挨向標價逾五萬元的「天得得B」大型公仔,導致玩具倒跌摔爛,小童家長無奈賠償逾三萬元,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自稱是小童媽媽的網民昨晚再發帖,指當日已即時賠償,但形容公仔沒有任何固定或保護措施是離譜;又提到當初以為是小朋友推跌玩具,看到流傳片段後,才知自己當時罵錯了小朋友。涉事公司今晨發聲明表示,事件對雙方都造成不必要壓力,將主動聯絡事主跟進事件,同時避免再發生同類事件。

這名媽媽表示,前日帶小朋友參觀玩具店時,無留意小朋友只顧參觀展品,「突然發生好大聲,轉身個公仔爆晒頭,個員工第一句就話我個仔踢個公仔」。她聽到後全家人「嚇到呆晒」,但與店鋪商議後,她和丈夫決定即時賠償三萬多元了事,直言心理壓力很大。

然而閉路電視片段昨日流傳後,竟發現店員所述與實際發生有很大出入,令她大感不滿:「佢故意,同唔小心,都係我教得唔夠好,但係佢屈我個仔,我都係收人哋send條片先知我鬧錯個仔。咁貴嘅公仔冇鎖住完全無嘢圍住,我已經覺得好唔合理,我真係覺得好離譜!可以話(小朋友)佢唔小心,但屈佢踢,直頭覺得詐騙!」

店鋪發聲明將跟進事件

不少網民都在媽媽帖文下方留言支持,表示「你應該要報警」、「幫小朋友拎返公道事大」、「這就是碰瓷」;亦有人關心小朋友心理健康,提到「小朋友成世應該出街有陰影,好慘」、「希望唔好怪小朋友啦」、「一定要輔導下個仔」。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不同歲數人士有不同法律責任,若涉事小朋友年齡十歲以下,則毋須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即展覽方不應向小朋友及其父母索償。

陸又稱,涉事家長已向展方賠償逾三萬元,建議家長可向展方要求退回部分賠償。他指出,今次意外展方亦須負上責任,因展方明顯並無妥善安放展品,「佢一喺搵圍欄圍住佢,加埋搵保安睇住佢,一係鎖死佢係地下,唔係就咁放佢地下,整個牌話請勿觸碰就算,小朋友都可能唔識啲字。」

陸建議涉事家長向展方索取物品價值證明,「唔係佢話五萬就五萬」,並要求展方交代有否購買保險及要求展方分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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