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警察遭撞死案 法官拒撤報道禁令

■遇害警員諾斯魯普。Global ■遇害警員諾斯魯普。Global

在一名男子被控殺害一名多倫多警察的案件中,法官拒絕了被告律師要求部分解除傳媒報道出版禁令的請求,但法官表示,預期中的證據「描繪了一幅截然不同的畫面」,與一些政客和警察局長對此事的看法完全不相符。
據多倫多CTV新聞報道,被告扎米爾(Umar Zameer)在去年底提出了傳媒報道禁令的修正請求,他被指殺害多倫多警察諾斯魯普 (Jeffrey Northrup)而遭控一級謀殺罪名。
案中一名被殺的55歲警員於7月2日被一輛汽車撞死,當時他接到報案說多倫多市政廳的一個停車場發生了搶劫案,他到場執勤時疑遭被告開車撞死。案發後,多倫多警察總長拉墨(James Ramer),在新聞發布會上稱這是「故意和蓄意的行為」。被告人扎米爾的律師對這一評論提出了異議。
法官科普蘭(Jill Copeland) 在9月批准了被告的保釋,但她做出這一決定的理由,以及在法庭上提交的證據,都被一項禁止傳媒報道的出版禁令所管制,這是辯方所要求的。後來,法官的保釋決定引發了省長福特、市長莊德利和賓頓市長布朗的嚴厲批評。
被告扎米爾的律師辯稱,警方和政界人士對此案的評論,損害了扎米爾的公平審訊權。之後被告律師尋求解除部分禁令,認為案件出現了「誤導性」敘述。至此,控方則努力維持這一項傳媒報道出版禁令。
法官指解除禁令弊大於利
但法官科普蘭並不同意被告律師要求部分解除報道禁令的請求。法官在周五公布的裁決中表示:「我認為,(被告人)扎米爾先生有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將得到陪審團遴選和審判過程的現有保障措施的充分保護。」
法官強調:「此外,我認為,如果在扎米爾先生的審判之前取消報道禁令,即使是部分取消,對審判過程的公平和完整性可能弊大於利。」
然而,法官注意到了政客和警察總長的評論。她的判詞寫道:「客觀地看,預期中的審判證據整體上描繪了一幅截然不同的畫面,與被告被捕後第二天早上,警察總長的言論,也與人們從扎米爾被保釋後政客們無知的言論中,得到的印象截然不同。」
扎米爾的律師哈桑(Nader Hasan)表示,他和他的團隊對「結果感到失望」,但尊重法院的決定。哈桑在電郵中表示,對法官指審判證據和政客、警方所言的截然不同,感到鼓舞。星島綜合報道

■被告扎米爾。Global ■被告扎米爾。Glo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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