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2月16日起無針卡當曠工

政府由二月十六日起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 政府由二月十六日起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早前公布將於二月中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回覆本報,指政府將由今年二月十六日起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屆時除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不宜打針的政府僱員外,所有因工作相關目的進入政府大樓及辦公處所的政府僱員均須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才可進入處所。未能跟從「疫苗氣泡」規定的政府僱員將不獲准進入政府場所,若有僱員因而無法返回辦公地點工作,按情況可能會被視為無故缺勤,並將按現行紀律機制處理。

獲醫生證明仍須三天一檢

公務員事務局指,個別場地推行「疫苗氣泡」的細節將由負責管轄的局及部門按場地實際情況安排。各採購部門批出新服務合約時,亦會要求服務承辦商作出相應安排。當局指,作為抗疫隊伍中重要一環和公共服務提供者,政府僱員接種疫苗責無旁貸,無充分健康理由而拒絕接種疫苗將會提高辦公處所的感染風險,如出現確診個案,除影響公共服務,更有機會危及身邊的同事和接觸到的市民,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當局又指,目前九成八政府僱員已接種第一劑疫苗,政府強烈呼籲仍未接種的員工盡快接種疫苗。

據悉,公務員事務局經內部電郵向各部門主管發出「疫苗氣泡」實施指引,要求政府僱員向所屬部門交代自己接種疫苗情況,包括已接種多少劑疫苗,拒絕交代接種情況者,會被視作不服從部門指令而面臨紀律處分。指引亦說,具有效醫生證明不宜打針的人士或懷孕員工可獲發特別通行證,但仍需要三天一檢;不接種疫苗又沒有特別通行證者,其辦公室門卡將會失效,並將被禁止進入工作處所及被視作無故缺勤,未經授權下強行進入大樓及辦公室可能會遭受紀律處分,甚至可被刑事檢控。

指引又提醒部門主管,聲稱擔心疫苗安全及有效性、或無法在二月十六日前接種等都不是請假原因,不應為不符合「疫苗氣泡」的員工批出二月十六日或以後的假期。

香港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沖指,工會所接觸的公務員中,九成多人已接種疫苗,對於政府做法,工會未收到強烈反響,亦知道小部分有個別原因不接種疫苗的公務員各師各法,按自己的情況申請醫生紙及豁免打針。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唐麗娥指,要保護大眾利益及公務員自身健康,今次「疫苗氣泡」實屬無可避免及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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