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警方公布使用随身摄录器的指引

【星岛综合报道】多伦多警方公布了使用随身摄录器的指引,因为该市警局将新增4个分部使用这一设备。
多伦多副警察总长拉墨(James Ramer)周五发表声明指出,这份长达13页的文件旨在增进公众的信任,也是警方承诺在无偏见服务时保障透明度及的一部分。
自2020年8月批准以来,已有600多名警员在公共场合使用随身摄录器。全市已有7个地区的警员使用这一装置,包括上周开始使用的12、13、14和52分部。警方表示,希望到2021年10月底,能有2300多名人员接受使用随身摄录器的培训。
警方称,当警员被召至现场,展开调查或是要盘问人们问题、收集信息时,就开始使用随身摄录仪,不过,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指引还说明了何时可以将录下的视频公开发布。除非事件正在接受安省警察特别调查组(SIU)的调查,否则只有涉及重大的公众利益,如出现不值得信任的行为、不当行为或过度及不当使用武力的指控时,才能发布视频。警察局长将会作出这一决定,如果局长决定不发布视频,则会对此作出解释。
在被“安全销毁”之前,所有视频将至少保留2年零1天。
该指引是在与包括安省资讯与私隐专员(IPC)以及警察与社区参与审查(PACER)委员会在内的公众和社区合作伙伴进行“广泛的公众协商”之后制定的。司法厅、安省人权委员会、特别调查组以及独立警察审查办公室也参与协助制定指引。
v16
订阅星岛网singtao.ca电邮快讯,每天可收到最快新闻资讯: https://www.singtao.ca/subscribe/singtao.php
【看星岛*知天下】请立即下载“星岛新闻(加拿大版)”App: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
【看星岛*知天下】请立即下载“星岛新闻(加拿大版)”App: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