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臉書上發文評論 遭罰2.6萬元

不是很多人都會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意見嗎?但一名沙省護士卻吃了苦頭,她在臉書(Facebook)上發表關於祖父受長期醫療照護的評論後,不僅有人按讚,也收到了2.6萬元的「帳單」。
斯特羅姆(Carolyn Strom)的祖父病逝於沙省一間長期護理中心,她後來在臉書發表批評了該護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她指出自己是一名註冊護士,希望該中心未來能做得更好。雖然她並沒有指名道姓批評,但護士代表協會仍將她告上法院,質疑專業人員不應該在社交媒體公開詆毀醫療機構,而不從行政部門獲取所有事實。
斯特羅姆於2016年被沙省註冊護士協會裁定行為不專業,處以1,000元罰款,並負擔2.5萬元訴訟費用。
斯特羅姆決定上訴,坦言這個案子對她身心傷害很大。
溫莎大學(University of Windsor)法學教授理穆恩(Richard Moon)表示,毫無疑問,斯特羅姆的案例涉及言論自由問題。他說,她的評論被視為言論自由、受憲章保護,但是,憲章規定的權利也受到限制。
卑詩省公民自由協會正涉入此案,認為它可以開創一個重要的先例。
訴訟律師特威迪(Megan Tweedie)說:「如果上訴失敗,她須賠償2.6萬元,那麼此案就傳遞一個訊息 - 如果你是一名護士,你不能批評任何有關醫療保健系統的事情。」特威迪說,值得注意的是,她評論中沒有點名任何特定的人,只是泛泛談論關於祖父的照顧問題。
她認為,法院應該在言論自由和合理限制之間做更好的平衡。
圖: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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