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流須辦理手續 楓葉卡稅務較棘手

■香港反《逃犯條例》修訂示威不斷,令許多在港的加籍人士欲返回本國居住。資料圖片 ■香港反《逃犯條例》修訂示威不斷,令許多在港的加籍人士欲返回本國居住。資料圖片

有報道稱,自香港出現反《逃犯條例》修訂的浪潮後,30萬居港加拿大人中,有不少已計劃「再回流」加拿大。移民律師和註冊會計師提醒稱,並非手持加拿大護照就來去無憂,回流前後仍有一些事項需要及時處理。

移民律師錢路周三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居港加拿大人相信有大半是入籍加國之後才返回香港,根據《公民法》,持有加拿大護照的人士隨時都可以返回加拿大居住;但對另一部分只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香港居民而言,則要考慮其是否滿足了楓葉卡所要求的居住時間。

若滿足在過去5年中在加拿大住滿2年條件的永久居民,或是有加籍身份的配偶陪伴滿2年,且楓葉卡沒過期的情況下,則可直接返回加拿大;若楓葉卡已過期,但仍滿足居住時間要求的,則可前往加拿大駐香港領事館先申請旅行簽證,返回加國再辦理楓葉卡手續。

楓葉卡過期未住滿須吊銷身份

不過,錢路表示,若楓葉卡過期且又不滿足居住條件的居民,則只能先申請吊銷永久居民身份,然後再以普通香港居民身份申請eTA(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電子旅行證),以遊客身份訪加,但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

他說,居港加人返回加拿大後,就如新移民登陸時一樣,面臨孩子上學、買房置業、申請駕照、購買醫保、稅務申報等各項事務。不過「社會保險卡」(SIN)號碼就終身有效,毋須再次申請新號碼。

另一方面,註冊會計師梁燊全向本報表示,在稅務方面,「再回流」港人面臨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將從非稅務居民轉回稅務居民。在離港抵加之前,擁有海外資產的居民,應先將自己的財產,如房屋、名下企業、股票、金融產品等進行資產評估,並在抵加後第一年報稅時向稅局進行申報;而自抵加國日起,這些資產帶來的租金、利息等各項收入也要作為在加拿大的收入報稅。若房產出售,增值的部分也要作為收入報稅。

「非稅務居民」必須事先申請

梁燊全說,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居民認為在返港數年中,因屬於非稅務居民,收入無需向加拿大報稅,因此在抵加時申報海外資產時,數額可以隨意報多大;但實際上,加拿大稅局在有需要時,是可以對此進行追查的,如要求當事人提供數年內賺取該筆海外資產的證據,如工資單等。

他還指出,另一種常見的問題是,一些居民離開加拿大時沒有向稅務部門、醫保系統以及銀行等說明及申請非稅務居民,但事實上並非離開加拿大不報稅就能自動成為非稅務居民,這或會在居民再次抵加時引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稅局或會要求其解釋過去數年的情況,甚至追查其海外收入。

「再回流」居民還需重新申請醫療卡,但一般要待回來3個月後才會生效,因此在頭3個月內市民仍需向私營保險公司購買臨時保險,以防不時之需。

此外,「再回流」居民還要面臨駕照續牌、尋找家庭醫生、開辦銀行戶口、為孩子找學校等一系列待辦事項,需要在出行前和抵加後逐項辦理。

本報溫哥華記者王學文

■梁燊全。資料圖片 ■梁燊全。資料圖片 ■錢路。資料圖片 ■錢路。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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