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警司周秉燊不小心駕駛遭罰款
前中區「一哥」指揮官周秉燊總警司,於去年10月駕駛私家車時,因駛出停車場時沒有禮讓,其左前車頭撞到前方私家車右車尾,兩車輕微損毀。周今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罪,裁判官表示會判以罰款時,周求情不斷指可否「罰少啲」,最後被判以罰款2千元,周再討價還價,問「可否平啲?1千蚊得唔得?」
加入警隊超過30年的被告周秉燊承認控罪,案情指他於去年10月12日,駕駛私家車在大埔中心停車場駛出時,於出入口外撞到一輛私家車。周求情時不斷強調自己當時時速很慢,事件中雙方都有責任,「佢無理由睇我唔到」。
他續指自己有25年駕駛經驗,沒有任何交通定罪紀錄,自稱是審慎的駕駛者。裁判官最終判以罰款2千元,他聞言即謂「可否平啲?我都認咗罪,1千蚊得唔得?」裁判官回應指基於案情,判以此罰款已屬合理。
法庭記者:鍾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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